知情同意的生命-手術同意書 | 生命教育

2009-12-07 0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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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同意的生命-手術同意書
           

            醫療生態及醫療環境之轉變,新醫病關係-病患自主之倫理觀。醫療的選擇已經超越專業訓練和知識的要素;當醫學可以延長壽命、延遲和重新定義死亡,醫療決定的價值以及健康照護的選擇已經牽涉到深奧的根本問題,而這些問題並不和醫學專家的專業知識有關,當然也就不必然是由醫師來做決定。醫師、病人、病患家屬構成醫病關係的組成,讓創造三贏的新局面。

        告知後同意法則內容-醫師有法律上的義務,以病人得以瞭解的語言,主動告知病人病情、可能的治療方案、各方案的治癒率、副作用、併發症、以及不治療的後果,以幫助病人做出合乎其生活型態的醫療決定。相反的-違反告知後同意之法律效果,醫師違反說明義務,未得到病人之告知後同意,以致於影響到病人做出不同之決定,就該醫療行為所發生之傷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未告知的「同意」不得視為法律上有效之「同意」的話,那麼醫師未踐行告知後同意而對病人所做的一切侵入性治療都屬於「故意」侵權行為才對。

1)診斷:包括診斷前之醫療步驟、檢驗、以及拒絕診斷的風險
          都應告知。

2)醫師建議的治療方案:包括此治療方案之本質與目的。

3)治療方案之風險;但遙遠的風險則不必說明。至於如何界定「遙遠的風險」?則視該風險實現後結果的嚴重度而有異。舉例言之,有5%的復發率,這個風險可以不必告知,但是有5%癱瘓率的風險,就當然要告知了。

4)治療方案之成功率。

5)其他可能之替代治療方案及其利弊。

      醫師未充分告知,是醫療糾紛主要原因,亦是現下醫病關係惡化的禍首。告知後同意之優點:重塑醫病之間的信任關係減少醫療糾紛增加病人的服從度。醫療專業人員與病患維繫良好的溝通,將有助於醫療糾紛的預防。知情同意的生命-手術前告知與同意的簽署,以下為一手術案例,提供家有手術親屬以為參考。

一、擬手術原因

1.疾病名稱:胃部惡性腫瘤

2.建議手術名稱:剖腹探查,若無腹內擴散則進行次全胃切除加淋
   巴清除

3.建議手術原因:惡性腫瘤

二、醫師之聲明

1.我已經儘量以病人所能瞭解之方式,解釋這項手術之相關資訊,
    注意事項:
需實施手術之原因、手術步驟與範圍,手術之風險及
    成功率、輸血之可能性、手術併發症及可能處理的方式。

2.不實施手術可能之後果及其他可代替之治療方式。

3.預期手術後可能出現之暫時或永久症狀,如另有手術相關說明
 資料,我並已交付病人。

4.如有部份醫材須自費,我已事先向病人說明。

5.我已經給予病人充足時間,詢問有關本次手術的問題並給予
    答覆。
                                             主治醫師XX          
三、病人之聲明

1.醫師已向我解釋,並且我已經瞭解施行手術的必要性、步驟、風
    險、成功率之
相關資訊。

2.醫師已向我解釋,並且我已經瞭解選擇其他治療方式之風險。

3.醫師已向我解釋,並且我已經瞭解手術可能預後情況和不進行
   手術的風險。

4.醫師已向我解釋,並且我已經瞭解手術可能會有部份醫材須
    自費。

5.我瞭解這個手術必要時可能會輸血;我   同意不同意輸血。

基於上述聲明,我同意進行此手術。

立同意書人簽名:郭XX                關係:病患之兒子

住址:台北市                           電話:02-XXXXXXXX

日期:98.12.1.                      時間:六點三十分

見證人:林XX
                           手術圖解告知 :
  次全胃切除與小腸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