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冊第一課自我成長與準備成為公民 | 講義及學習單

2010-08-29 15: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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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課  自我的成長與準備成為公民  講義

陳景美編

壹、            自我的成長

一、自我的意義

()自我(self):是自己對自己的主觀理解;是指我們對於自己的意象、人格特質所持有的整體知覺和態度。

()影響自我形成的因素 :

1.個人因素 :遺傳基因、大腦發展等。

2.社會文化因素 :文化、價值觀念等。

()自我概念的影響:

1.影響我們對自己的評價和態度。

2.影響我們對於生活中的各種判斷、抉擇與行動

()自我形成的理論(課本p.5-8)

1.透過社會化與身分認同

(1)社會化是個人學習社會的行為標準進而成為社會成員的歷程,是個人從「生物人」成為「社會人」的過程。

(2)社會化的途徑:家庭、學校、同儕團體、大眾媒體、其他社會組織及文化等。

(3)身份認同(identity): 認同:是個人或群體藉之以和其他的個人或群體區分彼此社會關係的方式(Jenkins, 1996)。認同可以區分為自我認同與集體認同:

A.自我認同是一種自我界定。

B.集體認同是對於特定團體的肯定、承認,將自己與該特定群體視為同一相連的整體。

C.例如:我們可能會因為要抗拒某個政權或是新決策而形成集體認同,我們也有可能為了要共同達成特定的理想與目標,而建構出某種特定的集體認同來。

再社會化(re-socialization)

1.在社會化的各種形式中,有一種較特殊的是「再社會化」(resocialization)。

2.在社會化是一種快速的社會化過程,對於原有的價值、態度和行為,要在很短時間內放棄,並且很快的重新學習一套新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而再社會化必須先經過「去社會化」(desocialization),去社會化則是將你原有的價值、態度和行為快速刪除。

3.再社會化有時候會跟身處的社會價值產生嚴重的衝突,加深了個人成年後次級社會化的矛盾與徬徨。(巫緒樑,2003,台灣軟性藥物使用者:其日常生活與再社會化歷程:6

 

反向社會化(reverse socialization)

1.    反向社會化是指年青一代將文化識傳遞給年長的一代。重新學習社 化是個體捨棄過去接受的一套社會規範和價值標準,重新學習社會所要求的社會規範與行為方式。

2.向孩子學習,是社會心理學所講的“反向社會化”問題,是指年輕一代將文化知識傳遞給年長的一代。在傳統社會中,反向社會化是十分少見的。而在現代化社會中卻十分普遍,尤其是在社會急劇發生變化、生產技術迅速更新的時代,新的資訊日益增多,年長一代所掌握的許多知識技能可能變得陳舊過時了,而年輕一代對外界各方面傳來的資訊接受得很快,於是,年長一代的社會化往往有可能受到年輕一代的影響,因此,父母與孩子要互相學習,共同發展。

 
 

 

 

 

 

 

 

 

 

 

 

 

 

 

 

 

 

 

 

 

 

 

 

 

 

 

2.透過自我評估顧里的「鏡中自我」

(1)顧里(Charles Horton Cooley, 1864-1929年)是一位美國社會學家。他在密西根大學獲得了經濟學的文學學士學位(1887年)和哲學博士學位(1894年),但他博士論文寫的是他真正有興趣的社會學方面的主題,只是當時密西根大學還沒有社會學系,因此只得從經濟學研究所取得學位,他的學位考還是情商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系的教授群來主持的。他從1892年起,一生都在密西根大學任教。

(2)「鏡中之我」即所謂「將心比心」的概念,想像他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自我察覺,藉由他人評價,形成自我的感覺與反應。而他人如一面鏡子,故稱之為鏡中之我。

(3)運作過程:

呈現   (想像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形象為何)

  

判斷   (想像別人如何評斷自己)

  

主觀解釋 (在想像別人對自己的評斷後,自己的反應     與感受)

 

3.透過自我內在的對話米德的「社會自我」

(1)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1863-1931)是美國的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及哲學家。

(2)主張自我係源於社會相互作用,兒童並不是天生即具有自我意識,而是在與他人互動過程中,對於語言符號的學習、理解與角色扮演中,經由社會回饋,學會自己作為客體的思維而形成自我的概念。

(3)其將個人行為分為「主我」(I)與「客我」(Me),透過主我和客我不斷互動與對話,客我對主我提供約束反應,主我對客我做出有利的反應,而發展出自我的概念。

A.主我(自然我,nature I):是個人的本能的、獨特的自然特性,這些自然的特性基本上是動物性的特質,易衝動、較主觀、較主動、具創造力、未經社會化的我,是實在的我、個別性的我。

B.客我(社會我,social Me):是經過社會薰陶、客觀、被動、遵守規範、已社會化的我,是因襲社會文化的產物,已將社會的期待與需求內在化,是整合過的我。

(4)兒童期是發展自我的關鍵期:

階段

年齡

社會化行為特徵

模仿(準備)階段

2-3

會模仿重要他人的行為舉止。

遊戲階段

4-8

會隨性扮演不同的社會角色,但只會注意到自己扮演的角色與表現,而不會去在意其他同伴的角色或表現。

團體遊戲階段

8歲以後

會開始注意別人(概括化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與看法,即學習由他人的角度來看自己,也會注意到他人的存在,並開始懂得角色與角色之間的關係。

 

(5)兩個重要的概念:

A.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係指孩童所羨慕、模仿的對象,對其個人的評估較具影響力,這些人也將變成是他的參考團體(reference group),這個團體足以影響其對個人形象、行為與決定的評估。

B.概括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s):即自我會受到社會大眾對個人自己的期待或個人自我評估的影響而形塑個體的行為與價值觀。亦即個人隨著生活領域的拓展與認知的增長,他人對個人的影響力會逐漸由重要他人轉移至概括化他人,即發展出客我的概念。

 

4.精神分析學派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

(1)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是奧地利的醫生兼心理學家。

(2)潛意識:他認為神經病症狀的主要原因是慾望在潛意識內作祟,將人的心(mind)比作一座冰山,浮出水面較少的部份代表意識經驗(conscious experience),這部份是人們可以意識或知覺到的;另有一部分是掩蓋在水面下的代表潛意識,這一部分是人們無法意識或知覺到的;再有一部分是介於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前意識,一般狀況下,這一部份意識不到,但若努力回想或思考就可以知覺到。潛意識是衝動、熱情及原始本能的儲藏庫,深深影響我們的想法、行為,所以,要瞭解一個人最好先瞭解他的潛意識。

(3)佛洛伊德對於「我」的見解:

人格結構

意義

原則

   

   

撿到100

本我

生物的我

快樂原則

原始的衝動、

內在的驅力

本能地滿足個人慾望

占為己有

自我

真實的我

現實原則

本我與超我間的緩衝與調節器

協調本我與超我

送警招領

超我

理想(道德)的我

道德(完美)原則

道德與社會規範

管制本我滿足社會期待

拾金不昧

 

 

 

(4)人格發展階段

階段

重要發展

固著作用

口腔期

(0-1)

口腔吸吮、咀嚼、吞嚥獲得滿足。

口腔性格:貪吃、酗酒、吸煙、咬指甲等。

肛門期

(1-3)

大小便排泄獲得滿足。

肛門性格:頑固、冷酷、剛愎、吝嗇等。

性器期

(3-6)

對自己的性器官特別感興趣,經由「認同」化解戀母或戀父情結。

對兩性關係產生焦慮與困惑等。

潛伏期

(7-青春期)

興趣擴大、疏遠異性,重視同性友誼。

退縮或過度個人主義。

兩性期

(青春期以後)

兩性差異明顯、異性性需求、性心理成熟。

較難適應婚姻生活或負為人父母之責。

 

















5.
人本主義心理學派
卡爾·羅傑斯的「和諧一致的我」

(1)卡爾·羅傑斯 Carl Ranson Rogers1902-1987)美國心理學家,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羅傑斯的突出貢獻在於創立了一種人本主義心理治療體系,其流行程度僅次於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

(2)其認為每個人都生而有之地具有自我實現的趨向,當由社會價值觀念內化而成的價值觀與原來的自我有衝突時便引起焦慮,為了對付焦慮,人們不得不採取心理防禦,這樣就限制了個人對其思想和感情的自由表達,削弱了自我實現的能力,從而使人的心理發育處於不完善的狀態。但當人在絕對的無條件的積極尊重氣氛中,會使得個體修復其被歪曲與受損傷的自我實現潛力,將能重新走上自我實現、自我完善的心理康莊大道。

(3)心理和諧的人:

A.羅傑斯認為,「好的人生」是一種過程,而不是一種狀態;它是一個方向,而不是終點。能夠達到這一種目標的人就是心理和諧的人。

B.心理和諧的人,有幾個特點:

a.他們坦誠地對待自己的經歷;

b.他們試圖生活在現實的空間裡;

c.他們願意相信自己的感覺;

d.他們能夠深刻而敏感地體會自己的情感。

 

(4)焦慮和防禦機制

A.焦慮的產生:當我們接觸到與我們的自我知覺不一致的信息的時候,焦慮就會產生。

B.焦慮的防禦機制:面對焦慮,最普遍的防禦機制就是扭曲(distortion)。孩子們學會了拋棄他們自己的真實感情和願望,而只是接受父母贊許的那一部分自我。他們拒絕自己的弱點和錯誤。最終,他們變得越來越不瞭解自己。

C.因此,我們需要無條件的積極關注來接受我們人格中的所有方面。在這種條件下,就會覺得不需要去隱藏那部分可能會引起愛的挫折的自我,他們就可以自由地體驗全部的自我,自由地把錯誤和弱點都納入到自己的自我概念中,自由地體驗全部生活。

(5)兩個自我:

A.真實我(real self):是根據自己的實際生活體驗獲得的自我概念。

B.理想我(ideal self):是自己希望達到的自我概念。

C.當真實我和理想我一致時,個人對自己會感到滿足與快樂,不一致時,個人會對自己感到失望與挫折。而人天生存在一種自我成長的正向動力與潛能,會讓人朝向自我實現的方向邁進,我們的所有行為都是在自我實現的前提下進行。

 

()自我的成長與變化

1.階段性的自我成長—艾瑞克森的危機發展階段理論 (心理社會發展理論)

發展階段

重要他人

發展危機(轉捩點)

發展順利

發展障礙

嬰兒期(1)

母親或代理母親

信任不信任

對人信賴、有安全感

與人交往、焦慮不安

幼兒期(2-3)

父母

活潑自信羞愧懷疑

能自我控制、行動有信心

自我懷疑、行動畏首畏尾

遊戲期(3-6)

家庭成員

自動自發退縮內疚

有目的方向、能獨立進取

畏懼退縮、無自我價值

學齡期(6-12)

鄰居、同學

勤奮努力自貶自卑

具有求學、做事、待人的基本能力

缺乏生活基本能力、充滿失敗感

少年期(12-20)

同儕、崇拜的對象

自我認同自我混淆

自我觀念明確、追尋方向肯定

生活缺乏目標時感徬徨迷失

青年期(20-45)

同性與異性朋友

友愛親密孤獨疏離

成功的感情生活、奠定事業基礎

孤獨寂寞無法與人親密相處

成年期(45-60)

家人或同事

精力充沛頹廢遲滯

熱愛家庭、栽培後進

自我恣縱、不顧未來

老年期(60-?歲)

同胞與人類

統整無憾悲觀絕望

隨心所欲、安享天年

悔恨舊事、徒呼負負

 

2.青少年時期的成長任務:

(1)青少年時期: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係指青春期發育開始到身心漸臻成熟的發展階段。

(2)發展特徵:逐漸脫離「自我中心」,發展出對他人的知覺,了解公共規則的意義,形成穩固的「自我認同」,並發展出自主、自律及獨立判斷的能力,憧憬與迎接未來。

貳、             通過儀式與成年禮

一、傳統的通過儀式與禁忌

()通過儀式

1.意義:法國人類學家凡吉內普(Arnold Van Gennep)發現世界上不同社會文化的族群,為了賦予各個人生階段重要的意義,都會發展出屬於自己文化的儀式、慶典,用來標誌人生每一個階段的變化,來幫助個人預先做心理準備,平安順利地走完生命歷程。

2.特色與階段:分離→過渡→結合

3.功能:

(1)身分轉變:社會地位的轉變。

(2)社會心理的轉化:向社會宣告、時間分野、自我內心確認。

 

()通過儀式與禁忌

1.通過儀式經常伴隨著「禁忌」的設定與通過。

2.禁忌:指某些神聖的或禁止的事物,旨在約束人們的言行。人們通常會因懼怕自然的懲罰,而遵守禁忌。

3.禁忌的功能:

(1)強化儀式的莊嚴;

(2)讓人們承擔責任與義務;

(3)幫助個人順利完成身分的轉變。

 

()通過儀式:以成年禮為例

1.台灣漢人社會的「做十六歲」

(1)《台灣省通誌稿》曾記:「臺俗崇信神佛,以為子女成長有賴於註生娘娘、七娘媽、媽祖、觀音、床母之護佑,故奉之為呵護神。周晬,依各神誕辰,由父母抱之赴廟求神佑。以一紅絲繩或銀鎖,當神前懸兒頸上,以示受神之庇護者,是為『捾絭』,自後,每年循例敬神,並以新頸繩換舊頸繩,稱曰『換絭』。迨年十六,認其以達成年,仍依名護神誕辰。營父母攜兒赴廟謝神,去頸絭,稱曰『脫絭』」。

(2)由此習俗中可知,台灣做十六歲習俗源自於民間信仰。即當子女在襁褓時,台灣民眾會攜兒至神明面前,求「絭」以為孩兒之護身信物,並藉由每年「換絭」與神明達成新的契約作用以保佑孩童。直到孩童至十六歲,以「脫絭」謝神的儀式,確認孩童已長大成人。

 

2.周禮的「冠禮」與「笄禮」

(1)「成年禮」是我國古代流傳已久的一種古禮。禮記中記載「冠禮」是一切禮儀的開始,而所謂冠禮,正 是成年禮。禮記中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嫁,則十五而笄。未許嫁,則三十而笄」。

(2)人類學家稱成年禮為青春期入會儀式,因為這是在青春期所舉行的一種儀式。在很多社會中,只有通過 「成年禮」之後的人才會被認定為成年人,因此,「成年禮」在一個人的生命週期中,是一個相當關鍵的 儀式。此即男女均以二十歲為成年,女子若未滿二十歲而以嫁者,亦視之為成年。我國現行民法,即依據我國固有習慣而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

(3)內政部爰於1991128日報行政院核定修正「國民禮儀範例」,於該範例第三章增列「成年禮」專章,規定「凡年滿十八歲之男女青年,宜為之舉行成年禮,以喻知其人生應有之責任與義務。」意謂這時候的孩子,身心都已具備了成人的條件,在經過這樣隆重的典禮之後,給當事人深刻的印象,心然會瞭解從今以後,已不再是個孩子,任何言語行為都必須自己負責,在面對現實生活時,已無所依賴或逃避,自然激起自我獨立的意義及社會責任感。

3.阿美族的成年禮由來:

(1)阿美族的男子大約在十至十二歲時,必須先由部落的首領帶到山上、河邊進行嚴格的考驗,通過了這項考驗,才可以參加成年禮。

(2)精神:在年齡階級組織興盛的阿美族,通過男子成年禮是一個加入組織的重要途徑。

(3)轉變:在儀式中到了某個階段,由首領們將少年們帶到會場的中央,在族人的觀禮下,用竹棍打他們的臀部幾下,著裝完後回到歌舞的行列中,這樣就算是完成了成年禮儀式。

4.泰雅族的成年禮、由來:

(1)泰雅族人身上的紋身,可以分辨其是否為成人的標誌,而根據男女則又有不同。男子需從外界獵回人頭,但在現在則被認為太殘忍,故以獵回鹿、羌、山豬取代,成功獵取者可在額上刺青,即為成人。女子則需嫻熟女紅和紡織,才算是成人,也才可以紋身刺青。

(2)精神:紋面是幾千年來流行於中國社會的一種習俗,它所象徵的意義隨著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社會、不同的階級各有不同的解釋。

(3)轉變:隨著社會的變遷,這個代表古老文明社會地位與身份的標誌,如今已成為一項逐漸消退的歷史痕跡,也許它不再被視為是一種美麗的裝飾,但它永遠都是象徵生命特質與莊嚴的浮號。

(4)傳說:在遠古的時候,有許多年輕女子,突然的相繼死亡,這個現象使每個泰雅族人都感到震驚與恐懼,都想不出解決的辦法。有一天晚上,部落中有個少女做了一個夢,夢見神告訴她如果想要逃過死亡的災禍,一定要在臉上刺上花紋才行。第二天,她將神明在她夢中的指示告訴了全部落的人,但是誰也不曉得刺花紋的方法。這時部落中有個非常聰明的男人,想出了一個辦法,他用燒過的松炭,在女人的衣服上畫了模樣,然後用細針依照所畫的樣子刺在臉上,再塗上黑煙,使它永遠不會變色。說也奇怪,自從泰雅女人在臉上刺了花紋之後,再也沒有少女不明原因的突然死去,自此以後,泰雅人刺花紋在臉上的風俗相襲成風,一直傳到現在。刺花紋在臉上,在女子可作為長大成人的象徵,其後男子也跟著模仿刺紋於臉上及身上,以證明自己已成年。

5.布農族的成年禮由來:

(1)布農族沒有成年儀禮,但有相當於成年儀禮的儀式,即拔牙、缺齒。通常男女到十五、六歲時,都需將顎上之兩側門牙拔去,男人若不拔牙,則作戰出草時不勇敢,或狩獵時獵取不到食物;女人若不拔牙,則不會織布、做衣服。

(2)精神:布農族以為缺齒是美的象徵,而男女缺齒後對家庭生計就必須開始負起責任。缺齒亦有祈福之意,據說拔牙時,牙齒向上拋的越高,將來的生活就會越幸福。

(3)轉變:由於時代逐漸改變,與外界接觸也就越頻繁,布農族此一缺齒風俗在年輕一代原住民中早已不存在。

(4)傳說:布農族於十八歲時,一旦熟悉了狩獵和農耕,就可於祭典之日,由頭目當眾宣布介紹其為壯丁,並予以戴上皮帽,為成人之標誌。

6.排灣族的成年禮由來:

(1)排灣族男孩到十六七歲時,父親會帶他去打獵,第一次出獵,出發前要殺一頭豬祭鬼神,釀一罐酒,在青年自己的床牆柱上掛茅草,驅惡魔避邪,男孩在屋內齋戒三天,到了第三天,由父親帶他出獵。到了獵地先用豬骨、豬皮來祈求列神保佑,打到獵物,表示這男孩已有生產能力,也就是成年。另外男孩也可以參加部落五年祭中的刺球賽和大頭目邀集的青年舞會,而被承認為成年人。

(2)精神:這兩儀節使這位青年得到部落的承認,亦可視為成年禮的一部分。

7.鄒族的成年禮由來:

(1)鄒族男孩在少年期十七、八歲時,參加成年禮,成年禮在年終的首祭後舉行。

(2)長老在會所內集合,參加成年禮的少年則在會所前廣場集合,一一排隊入會所,在門口有長老手持木杖,打少年的屁股,作象徵性的體罰,並大聲訓道:「現在你已成年,不要貪玩、要勇敢、要勤勞!」成年者受誡後走下會所,由武士長(軍及首領)或長老率領列氏族的宗家繞一周,最後青年衣飾到會所前參加舞蹈。

(3)精神:少年從此成為成年人,並成為會所的一員,夜宿會所,直到結婚。

8.卑南族的成年禮:

(1)卑南族男子一生有三次成年禮,第一次是成少年禮,舉行殺猴祭,並進入少年會所,第二次是成青年禮,主要舉行大狩獵祭,第三次成老年禮。

(2)青年成年禮原為出草禮,已改為圍豬。先由司祭、頭目及長老協商祭祀日期,通告部落開始齋戒。當日早上遴選一位青年前往部落外作鳥占、聽鳥聲,若吉祥,即整裝出發,到了河邊,取茅草兩根交叉結於茅門,部隊依次穿過茅門,有淨化的作用,到了獵場搭蓋獵寮一間,並在寮前作一祭壇,祭祀獵神,祈求豐收。當晚長老在獵寮休息,準青年列隊繞著獵寮巡寮,並拋射竹刺以除惡魔。打獵數日後,豐收回社,飲酒慶祝,少年成為青年。  

9.日本的成年禮

(1)日本成人節是從中國傳入日本,慶祝全國本年度20歲生辰的少男少女。明治維新前定於正月十五日(即元宵節),日本廢除農曆後改為西曆115日,2000年改訂為在每年一月的第二個星期一。

(2)成人節當日,市政府會為年滿20歲的男女主持特別的成人禮儀式,並發給他們一張證書,表示他們從當日開始已成為成年人,以後必須獨立生活、擔負起社會責任和義務。今天的日本成人禮儀式,是二戰日本戰敗後重新建立的制度。

(3)起源於日本教育家高橋莊次郎一九四六年在琦玉縣蕨市組織「青年祭」,以成人式的方式激勵青年認識到自己走向成人以後對社會的責任。

(4)當時正值戰敗後日本社會萎靡不振,日本政府認為這樣的活動有利於激勵國民精神,所以大力予以倡導,並在一九四八年將一月十五日定為「成人節」。後改為一月第二個星期一。

(5)日本各地成人節的儀式,都是地方行政長官主持,在市政府等地舉行,包括地方長官講話宣讀成人誓約,到神社祈禱贈送紀念品等程式過程莊嚴隆重。

10.德國的成年禮

(1)德國成人儀式是德國由來已久的一個傳統節日。在宗教和習俗裏,年滿14歲就算是成人了,便要舉行成人禮。德國的成人禮不僅有此宗教含義,而且還賦予了新的意義。

(2)每年的四五月份,全國滿14歲的少男少女穿戴一新,由家長、親友陪同集合在當地的文化之家。在充滿節日的氣氛中,地方政府負責人或社會名流首先致辭,講解成人之後對社會所擔負的義務和享受的權利,勉勵他們遵守社會公德,報效國家。然後,師長、親友和低年級的小朋友向他們表示祝賀,並贈送禮物和鮮花。中午,全家聚餐以示慶祝。晚上為他們舉辦舞會,時間還可以破例延長至夜裏10點鍾。

(3)為了迎接人生中這一重要階段的開始,有關部門一般要對8年級的這些孩子事先做一些準備工作,例如讓他們會見各界人士和老工人,組織他們遊覽山川,參觀名勝古跡參加音樂會,等等...

11.猶太的成年禮

(1)猶太人認為當女童十二歲及男童十三歲時,已不再完全憑衝動行事,乃開始有意識地  做事。所以,當猶太男童到十三歲、女童十二歲時便會自動舉行成年禮。許多傳統的猶太人會在孩子生日後的安息日舉行。

(2)「成年禮」一詞意味著「有義務履行猶太律例」,反映出新賦予該孩童的能力及責任。 這改變生命的一刻的重要性,在於象徵一個孩子在身體、心志及道德上踏上新的階段。除了父母的祝福外,拉比並沒有列明成年禮中應有的儀式,故此成年禮的角色或慶祝的日期皆可以多樣化。

(3)傳統的成年禮是在安息日早上舉行,孩童會被要求跟著《托拉》讀出祝禱。孩子們可以誦讀《托拉》,吟唱每星期選讀的經文《哈費他拉》(haftorah)(2),帶領全部或部分的聚會,及發表自己對該段經文的理解。(在慶典前一年,孩子要學習吟誦《托拉》、《哈費他拉》及先知書,並學習在成年禮時吟唱其中特別部分。)

(4)成年禮須在一年前做準備,標誌著父母與子女之間「權力的平衡」。在信仰層面上來說,這些轉變藉由祝詞獲得認同;在心理角度來看,當父母承認孩子們藉成年禮所代表的轉變時,便要小心,因為這階段是其中一個激烈的談判期,需要新的決策模式及新的家庭成員角色。

 

二、現代社會中的通過儀式

()從傳統邁向現代:現代社會沒有傳統社會那麼明確的成年禮儀式,但慶生、畢業典禮、取得駕照、獲得選舉權、就業等的意義與傳統社會成年禮同—學習如何成為一名受到社會認同的成年人。

()邁向成年的規範

法律

年齡

能力

民法

7歲以下、禁治產人

無行為能力

7-20

限制行為能力

20歲以上

完全行為能力

刑法

14歲以下

無責任能力

14-1880歲以上

限制責任能力

18歲以上

完全責任能力

 

參、            對成為成年公民的期待

一、有權利意識的公民

()權利意識:指對於公民所享有的各種權利有所了解與認識,並能透過邁向實際行動,落實權利的維護。

()公民資格:

1.積極條件:指國籍和年齡。中華民國的公民積極條件就是要年滿20歲並具有中華民國的國籍者。

2.消極條件:指遭受褫奪公權或受禁治產宣告者。

公民參與選舉的資格
 

參選權利

積極條件(年齡、戶籍)

消極條件(特別限制)

選舉權

年滿20歲、選區居住滿4個月以上(總統選舉要6個月以上)的國民。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被選舉權

民意代表年滿23歲、鄉鎮長年滿26歲、直轄市長縣市長年滿30歲、總統副總統年滿40歲。

除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褫奪公權或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者外,還有曾犯內亂外患、貪汙、妨害投票、受保安或感訓處分尚未或未執行完成、參與選務工作者,以及現役軍人、替代役、軍校學生等不得參選。

 

 

二、能負起責任的公民

()成為具備權利意識的公民:能維護自己及尊重他人的權利,當社會發生不公不義之事時能挺身捍衛人權。

()除了善盡公民的義務,如:守法、納稅、服兵役等外,還要負擔身為社會成員的責任,如:重視環境倫理、職業倫理、群己倫理等。就如:美國前總統甘迺迪曾說「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什麼,應該問自己可以為國家做什麼。」

()有參與意願的公民

1.實際參與公共事務:在追求個人權益的實現之餘,亦應利用公民結社、政治參與或社會運動的方式,並以尊重與包容的精神,理性論辯、相互溝通,影響公共政策。

2.具體實踐社會理想:公民積極參與,可以維持多元價值的社會,也可以創造新的社會議題,引發新的社會潮流,並能監督政府的施政與立法,強化公民的權益及發揚利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