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單元7月21日解答 | 最新公佈訊息

2012-07-23 1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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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單元  行政法與生活  複習解答

選擇題

1.      B      解析    (B)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而上班上課為市內不特定市民;(D)行政命令是「行政機關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2.      A      解析    (1)正當程序是指行政執行程序應依正當法律程序的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以正當的方法為之,不得逾越達成執行目的的必要程度。(2)國家行使公權力必須踐行正當法律程序,這是追求「程序正義」之必然。我國制定行政程序法,其目的就在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

3.      B      解析    ()應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政府無令其停辦之權,依據私立學校法第78條之規定:「私立學校未經許可立案而擅自招生者,除學生學籍不予承認外,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由學校主管機關處學校法人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4.      D      解析    地方政府與屋主約定的期限為15日,但卻於期限屆滿前即強制拆除,對人民權利有所損害,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5.      C      解析    欣欣信賴市政府核發建築執照的行政處分,並已動工,在欣欣並無導致市政府作出錯誤或違法的行政處分之虞時,對於欣欣的利益應加以保護,此即信賴保護原則。

6.      A      解析    禁止差別待遇原則的理念主要在落實實質平等,即相同的事物給予相同的對待,不同的事物給予不同的對待。

7.      A      解析    (A)民法為規範私人與私人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

8.      C      解析    政府所採取的手段(輻射檢驗不合格即不准進口)所造成進口商的損失,小於維護民眾「吃」的安全所得到的公共利益,因此符合衡量性原則。

9.      A      解析    (A)適當性:緣木無法求魚,方法無助於目的之達成。

10.   B      解析    鎮壓的手段能達成驅離民眾,維護統治者的權力,因此具有適當性。但若由必要性加以檢驗,鎮壓的手段對人民的權益造成的損害過於巨大(多名民眾死傷),因此不符合必要性與衡量性原則,故此手段與比例原則不符。

11.   B

12.   B      解析     (A)行政法有補充、落實憲法的功能;(C)至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為民法規範的內容;(D)行政法雖為活生生的憲法,但憲法仍具最高性。

13.   C      解析    (A)行政機關舉辦聽證會之前必須書面告知當事人;(B)聽證會為行政機關在作政策的決策時得藉此獲得正反不同的意見綜合考量;(D)聽證會為行政機關就攸關人民重大利益之決策前的民主程序。非由立法院決議。

14.   A       解析    公務員對行政行為正當合理的信賴,應受保障,符合信賴保護原則。

15.   A      解析    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 未獲法律授權,有違法律保留原則。

16.   C      解析    ()法律優越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交通法規。

17.   D      解析    (A)違反禁止差別待遇原則(B)拒絕阿花的申請是一種行政處分,可以提訴願救濟;(C)本題與信賴保護原則無關;(D)考試院回覆拒絕阿花的申請,已直接對外發生公法上的效果,是一種行政處分。

18.   B      解析    (1)適當性原則:指行政機關所採取的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2)必要性原則:指行政機關如果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3)衡量性原則:指任何行政機關干涉措施所造成的損害應該小於達成目的所得到的利益。

19.   B      解析    (B)比例原則的三個子原則分別是適當性、必要性與衡量性原則。題目中的「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是必要性原則的定義

20.   A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

21.   C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32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第33條: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申請迴避︰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避之公務員,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

22.   A      解析  大法官釋字第423號解釋:對交通項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5條僅以「當事人接到違規舉發通知書後之到案時間及到案與否」,設定裁罰數額下限,而非根據受處罰之違規情節──與母法授權之目的未盡相符,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規定。

23.   A       解析  主管機關於健保費率級距內調整費率,屬立法授權行政裁量,自不以立法院三讀為必要。

24.   C       解析  「補償」是指國家基於公用或其他公益之目的,經由一定法定程序,付出相當代價,強制性地、合法剝奪人民財產權,使之移轉為公益所用之行為。由於被徵收財產之權利人,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因此,對於徵收標的之損失,應給予相當之補償。而「賠償」是公務員於執行職務,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或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25.   AB      解析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臨檢是警方有權在公共場所作例行性檢查,但僅限於盤查身份、追查是否為通緝犯。

26.   CE      解析  警察拍照沒有法源依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為達成社會治安的目的與執行的手段不符合「比例原則」。

27.   D

28.   B

29.   A

30.   A

資料來源:龍騰、南一、三民題庫